核心概念:为什么收益分配如此复杂?
与公募基金按净值申购赎回不同,PE基金是一个有明确生命周期的“盲池基金”,通常为7-10年,其收益分配不是定期、按比例进行的,而是围绕着一个个具体的项目退出(IPO、并购、回购等)来展开,这种分配机制的核心目的在于激励GP积极、高效地为LP创造价值,并确保GP和LP的利益保持一致。

两大主流分配模式
PE基金的收益分配主要有两种模式:“先回本后分利”模式和“按项目分配”模式,全球主流的、被认为更能激励GP的是“先回本后分利”模式。
“先回本后分利”模式
这是目前最常用、最受LP欢迎的模式,其核心思想是:在每次项目退出获得现金流后,LP有权优先收回其在该项目中的全部实缴出资,然后才能参与剩余利润的分配。
分配流程详解:
- 项目退出: 基金投资的某个项目(如A公司)成功退出,获得一笔现金回报(1亿元)。
- 分配顺序:
- 第一步:返还LP的实缴出资
- 基金将这笔现金首先用于向所有LP返还他们在该项目中的累计实缴出资额。
- 举例: 假设A项目总投资为8000万元,由多个LP按出资比例出资,基金首先将这8000万元按比例返还给各位LP,让他们“回本”。
- 第二步:分配“追赶”或“优先回报”
- 在LP收回全部出资后,接下来需要分配给LP一个约定的优先回报率。
- 这个优先回报率是LP要求的最低门槛收益率,通常为8%(“硬门槛”)或8%(“软门槛”)。
- “硬门槛” (Hurdle Rate - Catch-Up): 只有当基金实现的回报率超过优先回报率时,GP才能参与分配。
- “软门槛” (Hurdle Rate - No Catch-Up): 只要基金实现的回报率达到或超过优先回报率,GP即可参与分配。
- “追赶”机制 (Catch-Up): 在优先回报阶段,LP可以100%获得超过优先回报率的那部分收益,直到LP的内部收益率达到优先回报率,这个过程被称为LP对GP的“追赶”。
- 举例(假设优先回报率为8%,有追赶机制):
- A项目总投资8000万,退出1亿元,收益2000万。
- LP已收回8000万本金。
- 计算优先回报:8000万 * 8% = 640万,这640万全部归LP。
- 剩余收益:2000万 - 640万 = 1360万。
- 进入“追赶”阶段:这1360万也全部归LP,直到LP的IRR达到8%。
- LP总共获得:8000万(本金) + 640万(优先回报) + 1360万(追赶收益) = 1亿元。
- GP在此阶段尚未获得任何分成。
- 第三步:分配“附带权益”(Carried Interest, "Carry")
- 在LP获得其全部本金和约定的优先回报后,剩余的利润将在GP和LP之间进行分配。
- GP通常会获得剩余利润的20%作为其业绩报酬,即“附带权益”。
- LP则获得剩余利润的80%。
- 接上例: 假设在LP完成“追赶”后,基金还有一笔来自其他项目的剩余利润(或本项目的利润更高),总计为5000万。
- GP获得:5000万 * 20% = 1000万。
- LP获得:5000万 * 80% = 4000万。
- 第一步:返还LP的实缴出资
先回本后分利”模式的优势:

- 强激励GP: GP必须先让LP“回本”并获得“优先回报”,自己才能拿到分成,促使GP审慎投资、追求高回报。
- 保护LP利益: LP的资本安全得到优先保障,且能确保获得最低的收益要求。
“按项目分配”模式
这是一种相对简单、早期的模式,目前已较少使用,尤其是在大型基金中。
分配流程详解:
- 项目退出: 单个项目退出获得现金流。
- 分配顺序:
- 第一步:返还LP的实缴出资
与模式一相同,首先返还LP在该项目中的出资。
- 第二步:GP立即获得分成
- 在LP收回本金后,立即将剩余利润按“20/80”的比例在GP和LP之间进行分配,不考虑整个基金的优先回报率。
- 第三步:基金清算时再分配
- 当所有项目都退出后,基金进行清算,如果届时基金的总体回报率未达到约定的优先回报率(如8%),GP需要将之前按项目分配获得的超额收益(Carry)返还给LP,直到LP的整体IRR达到8%。
- 第一步:返还LP的实缴出资
按项目分配”模式的劣势:

- 激励不足: GP可能在某个项目上获得高额分成,但如果其他项目亏损,导致整个基金回报不达标,GP最终还是需要返还收益,这可能导致GP在早期过于乐观地分配利润。
- 现金流不确定性: LP的收益分配节奏与单个项目的成败高度绑定,不确定性较大。
关键要素与术语解析
理解分配模式时,还需要了解以下几个关键概念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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实缴出资:
LP承诺的出资总额不会一次性到位,基金根据投资进度,向LP发出“催缴通知”(Capital Call),LP按比例将资金汇入基金账户,只有实际投入的资金才参与分配计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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优先回报率:
LP要求的最低年化收益率,是衡量GP业绩的基准,通常有8%和10%两档,8%最常见,可以是“硬门槛”或“软门槛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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追赶机制:
如上所述,是LP在优先回报阶段获得超额收益的一种机制,确保LP在GP参与分配前,其回报率能达到约定的优先水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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附带权益:
GP的核心报酬,是其基金管理费之外的“业绩提成”,通常是基金净收益的20%,是激励GP创造超额回报的关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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回拨机制:
- 这是保护LP的最后一道防线,在基金清算时,如果LP的整体回报率(如IRR)未达到优先回报率,GP需要将之前已经分配的Carry退还给LP,以弥补LP的损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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瀑布式分配:
这个词形象地描述了收益分配的流程,就像水流一样,一层一层地往下分配,每一层都有不同的分配规则,上面描述的“先回本后分利”就是一种典型的“瀑布式分配”。
举例说明“先回本后分利”模式
假设一个PE基金总规模为5亿元,GP和LP出资比例为1:99(GP 500万,LP 4.95亿),基金约定优先回报率为8%(硬门槛,有追赶),Carry为20%。
情景:基金投资了一个项目,总投资1亿元,1年后退出,获得1.5亿元现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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返还LP本金:
- 基金首先向LP返还其在1亿元投资中的实缴出资,即1亿元 * (4.95亿 / 5亿) = 9900万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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计算并分配优先回报(追赶阶段):
- 项目利润:1.5亿 - 1亿 = 5000万元。
- LP应得的优先回报:9900万 * 8% = 792万元。
- 这792万元全部归LP。
- 剩余利润:5000万 - 792万 = 4208万元。
- 进入“追赶”阶段:这4208万元也全部归LP,直到LP的IRR达到8%。
- 至此,LP获得:9900万(本金)+ 792万(优先回报)+ 4208万(追赶收益)= 1.49亿元。
- GP在此阶段获得:0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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分配Carried Interest(附带权益):
- 1.5亿元已全部分配完毕,假设这是基金唯一的退出项目,且没有其他剩余利润,则GP本次不分得Carry。
- 如果该项目退出2亿元,则利润为1亿元。
- LP本金:9900万。
- LP优先回报:792万。
- 追赶阶段剩余:1亿 - 792万 = 9208万(归LP)。
- LP总计获得:9900万 + 792万 + 9208万 = 1.99亿元。
- 基金还剩下:2亿 - 1.99亿 = 100万元。
- 这100万元进入Carry分配阶段:
- GP获得:100万 * 20% = 20万元。
- LP获得:100万 * 80% = 80万元。
- 最终LP总收益:1.99亿 + 80万 = 1.998亿元。
股权投资基金的收益分配是一个精心设计的机制,其核心在于通过“瀑布式分配”和“先回本后分利”的原则,将GP的报酬(Carry)与为LP创造超额回报紧密绑定,LP在投资前,必须仔细审阅基金的《有限合伙协议》,特别是关于出资节奏、分配模式、优先回报率、追赶机制和回拨机制等条款,以充分保障自身权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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